宾夕法尼亚最高法院裁定,访问和查看儿童色情内容 通过互联网构成"control" of such pornography 根据适用的宾夕法尼亚州法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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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
联邦诉狄奥多罗案,601 Pa.6,7,7,970 A.2d 1100,1100,2009 Pa.LEXIS
946,1(Pa.2009),PA最高法院裁定:
The verb
控制 通常被定义为:行使权力或施加影响。个人
当他有目的地表现出对儿童色情制品的这种知情控制
在Internet上搜索并有意在他的计算机上查看它。
在这种情况下,观看者肯定会点击
来自不同网站的儿童色情作品,因此图像是
在查看器之前有目的地在计算机屏幕上。这种行为是
清楚地锻炼
权力和/或影响 观看儿童色情作品的单独图片,因为观看者可能会
除其他外,操纵,下载,复制,打印,保存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图像。
个人是否真正参与这种行为无关紧要
或无意参加此类活动,因为
故意找出儿童色情内容,并故意使它出现 在计算机屏幕上,无论被告选择观看多长时间
图像本身
constitutes knowing 控制。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控制与一次练习的控制没有什么不同
通过查看书籍或杂志,无论是否购买了有形图像。
但是,如果我一刻删除了图像,该怎么办?
A computer's "cache"是一个临时的互联网记忆 用于存储频繁或最近使用的访问时间非常短 数据。缓存的主要功能是帮助检索以前访问过的 网页很快。法院'在这里的解释 拥有 as "knowing 控制"把搜索和下载的行为 信息一次'电脑正好位于 法案。删除此类图像只能起诉's 从意外下载到接收,查看和删除之一的案例(了解 图片的非法性质)。
因此,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估很重要's 使用缓存。必须针对用户进行具体查询's 技术知识,默认设置是否已更改,是否 缓存已被专门访问,以及是否有关 缓存已保存到直接文件中。关于 使用,知识和对缓存上的图像进行控制至关重要 辩护案件的成功。